第四條? 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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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堅持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綜合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學業成績,要求考生身體健康檢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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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考生自愿填報的三個專業志愿順序,按照分專業招生計劃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錄取;分數相同時,按照考生綜合素質排名先后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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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生專業在招收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計劃時,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志愿報名的考生;如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如果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人數不足學院規定的開班人數,將根據考生志愿轉至其他專業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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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報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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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試院規定,每名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所高職院校。選擇報名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時報名其他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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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過北京市2020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均具有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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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律采取網上報名辦法,所需證明材料均通過我院自主招生報名網絡系統提交。每名考生可報名3個專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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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考試成績的組成及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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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滿分為300分。文化課成績折算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最后計二者之和為考生總成績。農戶考生加10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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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試入學,總成績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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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應屆生高中階段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考試均合格并經我院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審核通過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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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中往屆生會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均在C級(含)及以上經我院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審核通過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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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職階段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初級資格及以上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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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我市區級(含)以上學科競賽或在區級(含)以上職業技能大賽獲獎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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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市、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者獲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聯合會認定的“四星級志愿者”(含)及以上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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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政府獎學金及其他市級智育獎學金的考生(含宏志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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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獲得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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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退役士兵經我院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審核通過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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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入學的考生提供上述成績證明、技能證書、資格證書、獎勵證書等真實材料后,我院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按照所提供材料的等級、層次和含金量,對免試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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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具備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按照以下辦法折算,并均須參加我院組織的網上遠程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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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屆高中階段參加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考試并取得成績的考生,其中一門不合格文化課成績折算計90分,二門不合格文化課成績折算計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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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校生應屆及往屆畢業生中職階段最后一次語文、數學、外語考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均在60分(含)及以上者,文化課成績折算計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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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于具備通過北京市2020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又不符合以上條件或無法提供相應成績、獲獎材料的其他類考生,文化課成績折算計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