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廣播影視職業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秋季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4、藝術類錄取規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藝術類專業專科控制線且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如有調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為準。
5、對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基礎,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1).安排專業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2).退檔處理時,在高考分數同等的條件下,可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出退檔處理。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和非學業類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6、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7、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市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8、依據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別以秋季高考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為基礎,擇優錄取。
9、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10、天津廣播影視職業學院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