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考生報考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2.對于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各專業以專業計劃為基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
3.不設專業志愿級差,無相關科目要求。在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綜合考慮調錄到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退檔。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其它錄取規則要求,我院按其要求執行。
4.原則上認可有關加分投檔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定,按加分后的成績參加錄取及專業安排。
5.美術類專業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全省統考專業成績由高分往低分錄取。
6.航空服務專業須參加我院專業測試并獲得合格證,錄取過程根據投檔情況按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春季高考按考生類別分專業錄取。
8.單獨招生報名考試及錄取工作均執行教育部和山東省相關規定。
9.因中外合作辦學的專業為高收費專業,凡沒填報該專業的考生,該專業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