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藝術專業考生須有專科及以上層次院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合格成績或所在地省(區、市)聯考、統考合格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慮,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天津開發區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區、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天津開發區職業技術學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此類推。
3、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在各省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各專業錄取可以不受人數指標限制。)
4、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體育特長生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并具有相關部門的資格證明。
5、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天津考生參考第十四條)。
6、對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基礎,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退檔處理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出退檔處理。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和非學業類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7、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8、學院各招生專業公共外語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9、學院在接到各省(區、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