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察,擇優錄取”的原則。
2、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投檔比例及錄取原則進行閱檔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亦接受非第一志愿和調劑志愿考生,進檔考生按填報專業順序擇優錄取。對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進行適當調劑,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3、藝術類考生錄取: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劃定的分數線后,按照省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4、對于各省確定的優惠加分項目,加分和降分執行相關的省考試院規定。
5、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6、考生語種:我院英語專業教學起點低,學生入學前對英語無特殊要求,學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7、“航空服務、酒店管理、表演藝術”專業均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殘疾。
8、招生體檢標準遵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