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原則,擇優錄取。
2、無專業加試要求。
3、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4、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考生的外語語種不限。考生入學后,外語教學一律采用英語。
5、對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6、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7、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8、對于各省市規定的具備照顧條件的考生我院按各省市招辦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