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條? 助學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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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建立獎、助、貸、勤、緩、減、免、補“八位一體”資助體系,嚴格執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國家助學金2300—4300元/生·學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到生源地學生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學年最高可貸款8000元)。品學兼優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學校獎學金,一等2000元/生·學年,二等1000元/生·學年,三等500元/生·學年。除此之外,學校制定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困難補助管理辦法以及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等,具體參見學生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