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錄取規則
(一)學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在考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其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愿為依據,公平公正錄取。
(二)投檔比例:執行各省(區、市)招辦劃定的投檔比例。
(三)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報。
(四)學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政策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在山東等高考改革省份,遵照有關招生錄取文件執行,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專業選科要求匹配。投檔錄取時對山東省考生由山東省教育考試院按其有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
(五)對于進檔考生專業的安排
1.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確定其專業。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的考生,綜合考慮相關單科分數等因素確定,各專業間無分數級差。
2.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錄取的順序進行專業調劑,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所報專業確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對其退檔處理。
3.學生入校后確需專業調整且符合轉專業規定者,經本人申請,招生工作領導組審查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辦理。
(六)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各專業招生專業成績采用各省(區、市)統(聯)考成績。考生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規定的分數線。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或批次,執行各省招辦的投檔辦法和錄取規則,以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涉及視覺傳達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書法學、舞蹈表演、數字媒體藝術6個本科專業,建筑裝飾工程技術1個高職專業,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文化分居高者優先錄取。廣播電視編導本科專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專業分居高者優先錄取。
江蘇省參加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表演專業校考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時,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江蘇省藝術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按學校專業課校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分高者。若校考生源不足時,承認省統(聯)考成績或同類高校校考成績。
(七)男女比例要求: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學校認可各省(區、市)優惠照顧和降分投檔的考生條件,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績排名錄取。
(九)對口升學本專科招生、專升本招生錄取遵照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錄取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日期來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收費標準按照公示金額執行,逾期未報到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十一)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姓名:宋興航,職務: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