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指導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將教育部批復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辦公室。
第十三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 對進檔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以順序志愿進檔的考生不設置學校志愿分數級差,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于進檔的考生(不含藝術類),不設置專業級差。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照其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對于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注: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錄取規則) 。
在江蘇省調檔時,對各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進檔考生錄取按“先分數后等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進行。分數和等級均相同時,文史類相關學科的專業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比較排序進行錄取,理工類相關學科的專業依次按數學、語文、英語科目比較排序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對于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投檔成績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中美校際交流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專業調劑。
第十七條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 語種要求: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第二十條 建筑學專業入學后復試美術,不合格者調入其他專業。
第二十一條 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專業的考生,如所在省級招辦組織外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
第二十二條 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必須符合《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10號)的有關規定,且其運動水平須經我校專業項目水平測試認定,文化考試成績應達到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的有關要求,符合條件者按照教育部以及《廣西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享受錄取優惠政策。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專業成績采用生源省相應的藝術聯考(統考)成績,考生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美術學、藝術設計學、音樂學、舞蹈學專業:對進檔考生,在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執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綜合分[綜合分=(藝術聯考(統考)成績/藝術聯考(統考)成績滿分)×60+(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文化分優先(文化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對進檔考生,在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執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高考總分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本線(若一本線分A、B兩檔,我校執行A線高檔)70%以上,且不低于當地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獲得我校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資格認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廣西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的錄取政策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關加分投檔和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