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執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關招生政策,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2.我院在四川省實行跨批次錄取(即分別在“國扶定向計劃”批、專科一批和專科二批三個批次投放專業計劃),其它省(市、區)則按當地教育考試院或省級招辦的安排參加相應批次的錄取。
3.錄取時,由我院在調檔范圍內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考生的綜合素質、身體健康狀況等實行擇優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根據考生分數和各專業具體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則按退檔處理。
4.藝術類專業只限于四川省內招生,在文化、專業均符合規定要求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滿為止。
5.在已投檔考生中,優先錄取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理科數學、文科語文高分者。
6. 嚴格按各生源省投檔原則接收考生投檔,在第一志愿未滿額的前提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
7.執行各生源省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8.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鑒于旅游管理、旅游英語、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方向)專業的職業特性及就業要求,建議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低于1.60米的考生慎報上述專業。
9.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10.無外語語種限制,但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請慎重,我院各專業外語課程僅提供英語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