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和程序
1、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我校根據實際生源情況,在公布招生計劃的120%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級高招辦按招生計劃數和調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省級加分)進行投檔。
3、在同批錄取控制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級高招辦可將實際高考成績不低于投檔分數線的非一志愿考生從高分至低分進行投檔,投檔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
4、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5、專業錄取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6、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填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