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 獎助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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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獎助學金(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用于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和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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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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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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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家助學金:一檔3800元/年,二檔3300元/年,三檔2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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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精準扶貧資助:按照黔教助發〔2015〕274號文件,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和我省戶籍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可申請教育精準扶貧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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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貧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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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補助)學費,標準為專科(高職)3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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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院獎助學金:學校按照省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從學院學費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資金,用于學生資助。項目包括:校內獎學金和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具體評定辦法和標準由學校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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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貸款金額8000元/年,以幫助學生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國家財政償還,畢業后的貸款利息和本金由學生本人負責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