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學習和生活費用
第十五條 1、學費: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7]46號)有關規定我校實施自主定價,具體收費情況如下:
(1)下列專業每學年學費為21800元人民幣: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人工智能、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網絡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商務、國際商務、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審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
(2)下列專業每學年學費為23800元人民幣:
數字媒體藝術、產品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3)軟件工程(中外合作)專業每學年學費為36000元人民幣
(4)下列專科專業每學年學費為11800元人民幣: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軟件技術、電子商務、會計
2、住宿費:一學年1400元/人(含定額水電費:每生每月5度電,2噸水)。
3、其他相關費用按照物價局批準的相關收費標準執行。
4、退費辦法:學生因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的,其代辦費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費394號)的規定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