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1.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多元測評,擇優錄取考生。
2.學校對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各批次錄取投檔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辦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志愿依次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如投檔成績相同,我校在錄取專業時,文科按語文成績錄取(如語文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理科按數學成績錄取(如數學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
3.經濟學類基礎班、經濟學類要求上海考生上海市外語統一口試成績C級(含C)以上。
4.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日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單科筆試成績不低于115分(滿分為150分)。上海考生上海市外語統一口試成績B級(含B)以上。
5.悉尼工商學院所有專業要求高考英語單科筆試成績不低于110分(滿分為150分),上海考生上海市外語統一口試成績C級(含C)以上。
6.巴士汽車學院的應用英語(涉外物流)、國際商務、文秘(涉外秘書)專業要求上海市外語統一口試成績C-級(含C-)以上。
7.外省市考生外語統一口試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規定執行。
8.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我校按105%提檔,愿意調劑不退檔。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我校按120%提檔。
9.江蘇省:報考我校本科第一批的考生,選測科目A+的考生錄取時我校將在考生投檔分基礎上加2分,選測科目A+A+的考生錄取時投檔分基礎上加5分。
10.我校在上海市的藝術類招生錄取按《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藝術類專業(系科)考生報考指南》中“上海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中明確的錄取原則錄取。報考美術類本科的考生,市統考成績不低于300分(含300分),建筑系除外。
11.我校在外省市的藝術類招生錄取按《上海大學2010年藝術類外省市招生章程》的錄取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