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對象、規則及畢業證發放
第十條 錄取對象為2020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在高職高專批次志愿中欄填報我院(湖南考生填4711,外省考生按所在省考試院規定的代碼填報)的考生。
第十一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衡量學生德智體美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按照考生報考學院的志愿先后錄取,對于投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遇到多名考生同志愿同分數時,分別按語文、數學、英語三個科目的成績高低錄取。
第十三條 分專業錄取考生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它未錄滿的專業,文理兼招。
第十四條 畢業證發放:學生修完本專業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湖南軟件職業學院相應專業全日制國家任務普通高等專科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