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1、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不設志愿級差分數。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2、對于進檔的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內蒙古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專業志愿排隊錄取。山東省、浙江省錄取原則根據高考改革方案要求的規則進行。
3、各省專業計劃能進行調整的,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我院調整相應專業計劃錄取考生第一專業志愿。相應省份不能進行專業計劃調整的,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的,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退檔。
4、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
5、考生進檔后,藝術類繪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按綜合成績錄取,舞蹈表演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其他專業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6、招生錄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安排進行。
7、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8、有關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政策執行。
9、外語語種限英語,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
10、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11、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執行。
12、空中乘務專業報考條件:1、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口齒清晰,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和傳染性疾病。2、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3cm以上。3、男女不限,年齡不超過20周歲,即2000年1月1日后出生。 4、視力:每眼矯正視力c字表0.5以上,眼球大小適中對稱,目光有神,無色盲、色弱。
13、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辦網站,招辦咨詢電話,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