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
1. 報名參加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
2. 報名參加2020年河南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1.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排序。
2. 藝術類專業在河南招生過程中對投檔考生執行文化課成績過線,按照省統考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專業、環境藝術設計專業按照省統考美術類成績錄取,舞蹈表演專業按照省統考藝術舞蹈成績錄取,音樂表演專業按照省統考音樂類綜合成績錄取,影視編導專業按照省統考編導制作類成績錄取,播音與主持專業按照省統考播音與主持類成績錄取。省統考專業課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排序。
3. 民族傳統體育(太極拳方向)專業的錄取批次及科類按照各省政策執行。沒有填報此專業志愿的考生,不予錄取該專業。
第十七條 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 體檢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