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 取
第十八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錄取規則
(一)對所有進檔考生,按分數由高到底,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學院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文化課分數和專業測試分數均達省控分數線,按專業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省級招辦有明確的藝術類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文化分和專業測試分均達到省控分數線,按文化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二)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外語語種限英語,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和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給予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