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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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填報志愿統一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時,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志愿分數級差要求;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考生,志愿不滿時按當地省級招辦的政策進行征集志愿錄取。考生一經錄取,憑學校《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經復審合格,正式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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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調檔比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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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學校對藝術類考生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藝術類專業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在專業課成績相同情況下,按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陜西省播音編導類考生在雙科過線的條件下,按照文化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在河南省藝術類專業考試內容相同、科類相同、錄取批段相同、錄取規則相同的兩個及以上專業選擇同一專業組。除已備案山東省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學校認可考生的專業課校考合格成績外,其他省份藝術類本、專科專業課成績均認可生源地省份組織的相應統考或聯考成績;在實行藝術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學校執行該省份藝術類投檔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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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學校對生源地各項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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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學校對所有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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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學校對考生的單科成績均不作限定,外語類考生不再加試口語及聽力。各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入校后學校各專業只開設英語公共課,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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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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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學校錄取結束后,考生可登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或我校官方網站查詢錄取結果。錄取新生按《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報道,未向學校請假說明情況逾期不報到者,學校將按規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