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七條 中國戲曲學院嚴格執行北京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戲劇影視文學(戲曲文學)、藝術管理(國際文化交流)按照普通類專業招生,其中戲劇影視文學(戲曲文學)只招文科生,藝術管理(國際文化交流)文理兼招。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屬于普通類專業,只招文科生。其他藝術類專業(動畫、繪畫、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除外)無分省計劃,文理兼招。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作曲)專業學制五年,其他專業學制四年。
第八條 凡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和高考文化課考試,并參加所在省的藝術類統考報名,按本省要求參加相應專業的考試。考試時間、科目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規定進行。統考合格(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除外)并且通過我院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才有資格被我院錄取。
第九條 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報考我院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報名方式及考試要求與大陸學生相同,專業合格者可在我院規定時間內網上自行下載《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北京市高招辦、廈門市高招辦、香港考試局、澳門中國旅行社等地報名,參加統一文化課考試,簡稱“聯招考試”。留學生報名方式及要求詳見2020年中國戲曲學院招收來華留學生本科生招生簡章2020 NationalAcademy of Chinese Theatre Arts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for InternationalStudents (Bachelor’s Programs)。
第十條 錄取分數錢劃定及錄取原則
1.我院藝術類專業(動畫、繪畫、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除外)錄取時不分藝術文、理科,自主劃定高考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自劃線)。自劃線根據我院不同專業的特點,全面考慮考生的專業成績和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并參考北京市2020年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而劃定。
2.考試全部結束后,我院將根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對專業合格、高考成績達到我院錄取自劃線的考生,按以下原則錄取:
(1)京劇系、表演系、導演系、音樂系的所有專業:
高考成績達到我院錄取自劃線,按專業校考成績排名錄取。
(2)舞臺美術系:
所有專業高考成績達到我院錄取自劃線,將專業校考成績 60%、高考成績 40%相加,按綜合成績排名錄取。
綜合成績=專業校考成績×0.6+高考成績×0.4
(3)戲曲文學系:
戲劇影視文學(戲曲文學)專業:語文單科成績達到105分,高考成績達到所在計劃省的相應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先后順序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4)新媒體藝術系:
所有專業美術統考成績須達到省級統考本科合格線且總分不低于滿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高考成績達到所在計劃省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將專業統考成績 60%、高考成績 40%相加,按綜合成績排名錄取。
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0.6+高考成績×0.4
(5)國際文化交流系:
藝術管理(國際文化交流)專業:英語單科成績達到120分,高考成績達到所在計劃省的相應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先后順序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文化產業管理專業:高考成績達到所在計劃省的相應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先后順序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時,我院將根據各專業招考方向志愿填報情況及計劃完成情況,由我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決議對招生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專業考試時間、地點、報考手續、考試科目和要求等詳見《中國戲曲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 我院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四條 我院對江蘇省考生的必測科目不做總體上的等級、科目要求,我院所有專業在招生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不限,以考生所在省市對藝術類考生的要求為準。
第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我院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