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錄取原則
?
第六條 學院錄取原則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
第七條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院按平行志愿政策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院優先錄取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為華北理工大學冀唐學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依次考慮其它志愿的考生。
?
第八條 學院調閱考生檔案比例一般不超過105%,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院調劑到其它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理科錄取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錄取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北京、天津、浙江、海南、山東按當地最新政策執行。
?
第九條 對于加分和降分投檔的考生,學院均按投檔成績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