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三條 認可政策
1、學校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或降分優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進行錄取。
2、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和經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允許的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
3、區內專業課統考未開設的專業(戲劇影視表演、播音與主持),我校承認考生在其他學校相關專業的成績。
第十四條 限制條件
1、各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比例,不限語種。
2、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
3、報考導游、服裝表演專業的考生必須五官端正、身體勻稱、無明顯疤痕,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不低于165CM。
第十五條 投檔程序
1、藝術類專業錄取是在文化課和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理科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在錄取過程中,如生源省招辦對錄取辦法有具體要求,則按生源省招辦具體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信息公開
為了加強社會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學校招生網站、新聞媒體等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做到招生
信息“十公開”,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