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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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學院的招生及錄取工作依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黑龍江省教育廳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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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業志愿:同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其專業的確定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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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業志愿的調劑:在同一志愿報考我院并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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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按語文、英語、數學的順序及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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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通過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學院按照省招生考試院制定的錄取分數線,以其填報的志愿和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考生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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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專業對口升學”的三校生考生參加由省教育廳職成處和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技能操作測試和公共文化課考試。考生須登錄“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lzk.hl.cn)網站進行網上填報志愿。省招生考試院根據專科各專業類別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劃定專科最低錄取分數線,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試院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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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體育類考生在省招生考試院劃定體育類專科文化課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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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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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院依據《黑龍江冰雪體育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依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