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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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錄取基本原則:學校按“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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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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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遵守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投檔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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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于報考我校,符合有關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條件,經省(市、自治區)招辦批準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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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業安排按專業志愿優先的辦法進行確定,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于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志愿因分低未能滿足,則參加第二專業志愿的錄取,以此類推參加后序專業志愿錄取。考生所填報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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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校各專業不限應試外語語種,但所有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所有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鑒于專業特點,助產專業不招收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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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鑒于醫藥類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我校各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護理類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其他體檢項目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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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錄取結束后,學校將及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重慶護理職業學院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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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入學及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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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屬于高考弄虛作假的考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