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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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學院按照各省級招生辦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原則(含平行志愿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即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按其第二、第三……及服從調劑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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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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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學院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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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對參加我院分類考試招生并經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合格的貴州省2020年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及應往屆中職畢業生,按《貴州電子科技職業學院2020分類考試招生章程》的錄取規定予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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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語種要求: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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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