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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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學院錄取以志愿優先,即先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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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專業錄取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考生在所報專業錄滿情況下,按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者,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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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報考我院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按計劃和志愿及成績擇優錄取。中高職一體化轉段招生依合同約定專業,視計劃總數在約定人數范圍內依志愿、成績按一定比例依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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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我院同意并執行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對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按省考試院規定的文理科錄取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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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我院所有專業(類)錄取學生:為英語考生;男女生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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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我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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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我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我院招生信息網或撥打我院招生就業處電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