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錄取規則:
1.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錄取政策和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1)錄取順序: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市、區)及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進檔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順序優先原則擇優錄取進檔考生;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及批次,按高考總成績優先原則擇優錄取進檔考生。
(2)錄取專業確定辦法:采取志愿優先原則。對同一志愿投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全面考量確定錄取專業。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配到其他缺額專業錄取。
(3)加降分要求:對于符合國家及各省(市、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且報考我院的進檔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總成績降序排列,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藝術類(美術)專業認定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總分和專業成績總分均達到省(市、區)劃定錄取分數線者,我校按專業成績排名,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3.對考生的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協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有關補充規定。
4.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為英語,請非英語特殊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九條 特殊專業要求:
1.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
(1)年齡不超過23周歲;
(2)身高要求:男:170cm-142cm;女:160cm-173cm;
(3)身體條件符合用人單位體檢面試標準。
2.空中乘務專業:
(1)年齡不超過21周歲;
(2)身高要求:男:170cm-184cm;女:160cm-173cm;
(3)身體符合民航空乘人員體檢標準。
3.護理專業:
(1)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五官端正;
4.建筑室內設計專業要求具有一定美術基礎,無色盲、色弱。
第十條 新生報到及復查:
1.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時入學報到。對未經學院批準,在學院規定的報到截止日期15天內未到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包括體檢)。經復查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