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錄取規則與辦法
?
第十二條? 我校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0%以內。
?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及有關規定。
?
第十四條? 我校參照平行志愿錄取中考生的報考志愿順序進行招生。一經省級招辦審核后的預錄結果不因補投考生而發生改變。
?
第十五條? 在普通本科批次實行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進檔考生專業安排遵循“分數清”的錄取原則。即以分數優先方式排隊安排考生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首先將同一科類考生按特征總分(含各類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征總分相同時,按文、理科類不同的單科成績高低順序進行:
?
1.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也就是特征總分相同,先看語文成績;若語文成績也相同,則看文科綜合成績;若文科綜合成績也相同,則看數學成績;
?
2.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也就是特征總分相同,先看數學成績;若數學成績也相同,則看理科綜合成績;若理科綜合成績也相同,則看語文成績。
?
各個專業志愿錄取線均未達到的考生,將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辦法,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中。錄取過程中,凡達不到錄取條件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均按退檔處理。
?
第十六條? 學校以英語為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時嚴格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