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獎勵及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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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建立起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企業獎、助學金等國家層面和學院層面的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學生獎資助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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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企業助學金等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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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設立了“十大三好學生標兵”“十大優秀學生干部標兵”“學習標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獎學金、先進榮譽評選制度。學生考入大學,大二學年可申請參評,用以獎勵品學兼優學生,鼓勵同學們向優秀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