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六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我校獎學金設置的種類為優秀考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專項獎學金和單位(個人)專項獎學金。我校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主要采取“獎、助、補、貸、減、緩、勤”等助學措施,最高金額可達8000元。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專門開辟了'綠色通道'。此外,我校還設有學生勤工助學服務中心,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落實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和指導他們開展勤工助學,切實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