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依據國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關文件精神及阜陽師范大學招生錄取工作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2.根據本科各批次錄取分數線以上生源的預測情況,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計劃數的100%的比例向省招生考試院(招辦)申請調檔,錄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
3.錄取時,根據投檔考生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次按其志愿錄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特殊規定的按有關規定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具體情況調劑到相應有空缺計劃的專業;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4.內蒙古錄取規則為“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5.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錄取時以投檔分為準。
6.英語、翻譯專業僅限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英語口試成績要求4分(含4分)以上或者良好及以上(不加試外語口試省市除外)。
7. 藝體類專業均使用生源省份專業統考成績。考生專業課省統考成績、文化課成績須分別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相關分數線,根據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8.安徽省內音樂表演專業考生,要求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藝術類綜合分達到安徽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后,根據考生志愿,按專業主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主項成績相同時,綜合分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9.若錄取過程中未采用成績排序省份出現投檔成績平行分情況,文科依次按高考實考總分、語文、文科綜合科目分數依次排序,理科按高考實考總分、數學、理科綜合科目分數依次排序;藝術類專業依次參考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數依次排序。
10.學校公共外語教學提供英語、日語教學。
11.體檢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12.新生入校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統一組織實施新生復查。對于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