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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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招辦(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監督,學校負責”的原則,在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本校分省招生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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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招生政策規定確定投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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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我校不做額外限制。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我校無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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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專業分配原則為: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考生分數相同時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排列的位次先后順序進行錄取,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不滿足專業錄取條件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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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對于其他有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某些專業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參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也可錄取其他科目并有專業服從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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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體育、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承認生源所在省組織的專業課統考成績,錄取原則為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省控制分數線,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位次高者優先錄取)。各省級招生機構如有特殊規定,同時執行各省級招生機構的特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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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的錄取原則與普通理工類專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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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學校認可各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排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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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報考高職單招本科的考生,須參加陜西省招辦組織的專業技能考核且成績合格,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文化課成績相同,按照專業技能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文化課及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均相同,則按照文化課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由高到低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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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學校各專業原則上對考生外語語種不做限制。新生入學后,各專業公共外語課統一開設“大學英語”,請其他外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