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十條 2020年學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學校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高水平運動隊、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的預錄名單由學校根據測試、考試情況提供給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行政部門,按相應政策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二條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除省級高考招生機構有明確規定的以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與我校選考科目的成績總和為準錄取。同等條件下,我校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錄取大類(專業)。錄取大類(專業)不設分數級差,總分(包含小數點后三位)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的先后和成績高低順序安排大類(專業)。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專業服從調劑者則根據考生成績和志愿安排適宜大類(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安排專業。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原則,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最低等級要求為BB。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照選測科目等級、政策性加分者、語文、數學、外語確定優先錄取順序。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招生錄取按照生源省相關招生錄取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新疆吐魯番對口援疆扶貧定向、南疆計劃、內地新疆班、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港澳臺、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類別,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設計學類考生,須省統考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劃定的相應批次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有明確投檔規則的省份,按該省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省份,按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含優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省統考成績高者、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外語成績高者。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各類優惠政策加分。
第十八條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學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受相關崗位對畢業生身高限制影響,建議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女生身高在1.58米及以上。除部分專業外(具體見各省公布和我校相關招生簡章),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外語教學內容安排教學。
第十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