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學院的發展有三個源頭。按照時間先后,分別是湘江師范及其前身長沙市革委會師訓班、長沙職業技術師專及其前身長沙基礎大學和作為職業大學的長沙大學。
一、湘江師范
1970年11月,長沙市教育局為解決普及中小學教育所急需的師資,決定從市屬十所中學選拔高中畢業學生進行短期培訓,最初定名為長沙市革命委員會教師培訓班(簡稱師訓班)。第一期師訓班設在長沙縣長橋即長沙市一中分校(現為長沙縣一中),共選拔530名學生,分為政治、數學、軍體、音樂、外語六個專業,進行了近三個月培訓,于1971年2月結業分配到全市中小學各校,補充教師隊伍。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校址設在長沙清水塘長沙市一中原初中部(現為長沙市一中教工生活小區)。
1972年9月,市革委會決定將師訓班遷到本市南門外省糧食干校(現為湖南經濟貿易職業學院),同時,正式定名為長沙市師范學校。
1974年1月,由于省糧干校急需用房,市革委會決定將市郊雨花亭銀行干校(現為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雨花校區)部分校舍撥給長沙市師范學校,與市委黨校一同搬出省糧干校舊址。
1974年8月3日,市革委會《關于更改長沙市師范學校校名和增辦市二十五中的批復》決定,因省教育廳決定恢復長沙師范學校,長沙市舉辦的長沙市師范學校改名為長沙市湘江師范學校,校址定在南郊雨花亭原銀行干校校址。
1975年2月7日,市革委會《關于長沙市湘江師范學校搬遷問題的通知》,市委決定長沙市湘江師范學校由雨花亭遷往長沙縣高塘嶺市二十五中校址,即原長沙市四中分校校址(現屬望城縣)。
1978年,中央批準恢復望城縣,因湘師遷高塘嶺所住的校舍,原是望城縣縣委所在地,湘師面臨再次搬遷。
1978年3月,湘江師范臨時搬到坪塘市十五中學分校(現為長沙市岳麓實驗中學)過渡。
1981年4月25日,省教育廳湘教計字【1981】29號文件《關于湘江師范學校校址的批復》,同意確定湘江師范學校于市北郊洪山廟辦學。
1981年11月,湘江師范學校搬到長沙市北郊洪山廟新校址,至此,結束了學校歷時十年搬遷七次的歷史。
1988年11月3日,長沙市編制委員會以長編字【1988】第219號文件批復,同意湘江師范下設特殊教育師范部,面向省內各地區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作為特殊教育教師培養。
1994年8月,省人民政府以湘政辦函【1991】195號文件批復,決定將長沙市湘江師范學校并入長沙職業技術師范專科學校。湘江師范并入職業技術師專后,特殊教育師范部轉至瀏陽師范舉辦。
二、長沙職業技術師專(原長沙基礎大學)
1978年7月,長沙市決定開辦湘江師范大專班,首批面向長沙地區招收物理、化學、英語師范生,學校借用長沙市少年之家(現為長沙市少年宮)作為臨時校址。
1979年1月11日,根據長沙市革命委員會長革組[1979]1號文件批準成立長沙基礎大學籌建處。籌建辦設在湘江師范大專班的臨時校址內。
1979年2月7日,湖南省革命委員會湘革發【1979】9號文件批準建立"湖南省長沙基礎大學",由長沙市領導。學校首批招收電子、機械類專業學生。
1980年4月1日,經湖南省革命委員會【1980】革土字68號文件批準長沙基礎大學新校址建于長沙市北郊洪山廟,征用土地78畝。
1981年底,長沙基礎大學新校舍建成。學校地址定為長沙市洪山廟21號。
湘江師范大專班與長沙基礎大學辦學初期系兩塊校名,一套班子管理學校。主要招收走讀學生,學生在租用的長沙市內幾所小學教室上課。1980年開始增設工業與民用建筑、企業管理專業,1983年增設中文教育和數學教育等專業。
1982年初,湘江師范大專班與長沙基礎大學職工和學生遷入洪山廟新校址,3月1日學生開始在新校址上課。
1983年,學校首建學生宿舍,從此結束了長沙基礎大學學生走讀的狀況。
1986年8月,為適應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協商確定并報請國家教委批準,將長沙基礎大學更名為長沙職業技術師范專科學校。學校更名后仍屬專科層次,實行省、市共管,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學制三年。普通師范專業與工科專業并存,以普通師范專業為主,主要面向長沙地區招生分配。辦學經費是湖南省按學生人數撥給,長沙市負責基本建設費、設施配套費和通用設施費。
1987年3月,長沙基礎大學經國家教委【1987】教計字65號文件更名為長沙職業技術師范專科學校。
1994年8月,長沙市湘江師范并入長沙職業技術師范專科學校。
1996年4月,長沙職業技術師范專科學校與長沙大學合并。
三、長沙大學
1983年5月4日,長沙大學創辦。長沙大學為湖南省第一所職業大學,是由教育部接受世界銀行貸款,在全國首批建立的17所短期職業大學之一。學校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委備案,依靠地方投資,由長沙市人民政府舉辦。定址北區熙寧街39號(原長沙市第九中學校址)。學校設有人文、外語、財經、藝術設計工程,機電工程等5個系,中文秘書、工業與民用建筑、紡織、計算機應用等15個專業。學校在省內高等院校、科研單位聘請教授、講師、工程師等兼職教師授課。各專業面向長沙市、郊招生并實行走讀。主要從參加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達到大專錄取分數的考生中擇優錄取,學制3年。學生每期交納少量學費,書籍、伙食、醫療、住宿、交通等費用自理。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學校獎學金。學生畢業后國家承認其大專學歷,學校向用人單位推薦,經用人單位同意接收,由省教委統一派遣,享受大專畢業生待遇。
1983年9月18日,長沙大學正式開學。
1993年5月4日,長沙大學舉行建校十周年慶典。
1995年6月13日,長沙市人民政府呈請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發【1995】74號函轉報國家教委,要求將長沙職業技術師范專科學校成建制并入長沙大學。
四、三校合并與長沙學院建立
1996年4月23日國家教委在全國高等教育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的基礎上,以教計【1996】56號文件批準,正式將長沙職業技術師范專科學校并入長沙大學,組成新的長沙大學。學校實行長沙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教育委員會雙重領導,以長沙市人民政府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新長沙大學本部校址定洪山廟21號,原長沙大學熙寧街校址為南院。
1996年9月25日,合并后的長沙大學舉行掛牌慶典。
2000年4 月10日,省教育委員會批復同意我校當年與湖南師范大學合作舉辦"專本溝通"教育,首批共有數學與應用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2個專業。至2007年最后一屆專本溝通學生畢業,共培養四屆專本溝通學生1500余名。
2001年5月13日,省委副書記兼長沙市委書記張云川在長沙大學現場辦公,決定"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把長沙學院辦成以本科為主、本專結合,以培養適應長沙經濟社會建設需要的應用型人才為宗旨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2002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致函教育部,要求將長沙大學改版升格為本科學校。
2002年、2003年,市政府先后兩次劃撥學校用地1624畝,學校占地面積達到2130畝。
2004年元月,教育部高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組來我校實地考察長沙大學申本的有關事宜。
2004年5月19日,教育部教發函[2004]145號文件同意在長沙大學(專科)基礎上建立長沙學院。學校實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長沙市為主管理的體制。
2004年9月,首批8個本科專業本科生1008人入校。
2005年,學校開始面向全國招生。
截止2024年6月,學校已有52個本科專業,全日制在校生16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