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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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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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實施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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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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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設立了學校獎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校內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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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資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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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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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設立多種校內學生獎助學金和社會獎助學金,依照《北華大學學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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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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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和《北華大學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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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臨時困難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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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校期間遇到臨時困難,影響到學生個人學習和生活的,可申請發放臨時困難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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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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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對符合條件的孤兒及烈士子女實行學費減免,退役復學學生學費減免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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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校內勤工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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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根據各部門工作特點和實際情況,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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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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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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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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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由學校根據相應標準和規定的程序、環節進行認定。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學校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