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我校遵循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各省投檔分數,按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錄取。
3.優先級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專業錄取,專業錄取時按照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一、二專業志愿級差3分,二、三專業志愿級差1分,其他專業志愿為平行志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滿額為止;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或調劑有其他中外合作志愿的考生。
5.藝術類專業,對組織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省控分數線和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的前提下方可報考我校,錄取時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專業成績總分×100%)+(文化課成績總分×60%)。藝術類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為科目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6.藝術類、體育類按折算后分數,一、二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
7.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體育類專業省控分數線和取得所在省體育類專業考試合格證的前提下方可報考我校,錄取時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專業成績總分×100%)+(文化課成績總分×60%)。體育類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為科目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8.學校有權對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在專業調劑一欄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視為“不同意(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