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校考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的錄取工作按國家教育部有關文件、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我校有關規定執行。錄取時,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文化課滿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計算),專業課滿分300分。
?二、考生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后,各專業錄取原則如下:
?1.播音與主持藝術和音樂學(理論、師范)專業,以文化分占50%和專業分占50%相加后總分擇優錄取。
?2.書法學、戲劇影視導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含電子音樂制作與創作)、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管弦樂器演奏、聲樂演唱、鍵盤樂器演奏、合唱指揮、流行音樂制作與創作、現代器樂、流行音樂演唱、流行音樂唱作、流行歌舞、戲曲音樂)、表演(戲劇影視、服裝與服飾展演、京劇表演、吉劇表演)、舞蹈學(師范)、舞蹈編導、舞蹈表演(中國舞表演、國標舞表演)專業,以專業分擇優錄取。
?3.錄取時,上述專業藝術文理科考生統一排序、統一錄取,優先考慮第一志愿第一專業生源。
?三、我校屬于國家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自主劃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數線確定后,報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備案。如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另有要求,我校執行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標準。
?四、按專業分和總分錄取的專業,若考生分數相同,優先錄取文化分高的考生,如文化分也相同,優先錄取語文分高的考生。按文化分錄取的專業,若考生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專業分高的考生,如專業分也相同,優先錄取語文分高的考生。
?注:1.上述專業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總分計算公式等信息,高考前另行公布。
?2.美術學(含師范和視覺藝術策劃)、繪畫、雕塑、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攝影、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含戲曲舞臺設計)、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演藝策劃、戲曲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和公共事業管理專業,錄取原則高考前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