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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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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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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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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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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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我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4%作為資助經費。自2007年以來,學校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資助政策,不斷加大在校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資助范圍相對較廣,并加大對在校品學兼優學生的獎勵力度。設定的學生獎勵和資助項目有:學校獎學金(一、二、三等),單項獎學金,學校“十佳大學生”獎勵,優秀學生干部獎勵,優秀畢業生獎勵,優秀寢室長獎勵,減免學費(一、二、三等)等相關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