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條 學校制定了一系列學生獎勵、勤工儉學、助學貸款等方面的制度。學校設立了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以及各類單項獎學金等項目。另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市)政府獎學金、社會團體(單位)、個人設立的專項獎學金等。
?
第三十三條 凡取得江漢大學學籍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在生源所在地辦理。同時,還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
第三十四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困難,更好地完成學業,學校積極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實踐機會,推薦和安排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