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嚴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進行,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志愿情況,以考生電子檔案為依據進行綜合考查、擇優錄取。凡根據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請,按規定錄取后,學校一律不退檔、不換錄。
第十三條? 錄取時,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分數為準,從高到低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各專業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理工類各專業依次按數學、語文、英語、理科綜合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技能高考各專業以專業技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對部分專業試行按大類招生,按大類招生錄取的考生,錄取時不分專業并按大類進行收費,進校后根據相關二級學院對大類招生專業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五條? 文理類專業錄取規則
錄取按照“專業志愿清”原則。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對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按第二專業志愿進檔排序錄取,依此類推;對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若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投檔成績既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我校認同考生生源省份規定的投檔方式,按照生源省份藝術類投檔規則投檔,我校按照各省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未作出明確規定的,對進檔考生我校錄取規則為:
(1)音樂學、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等專業按專業大類以綜合成績統一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高考文化成績(含優錄加分)的40%與專業統考成績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時,專業統考成績高的優先。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綜合成績統一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高考文化成績(含優錄加分)與專業統考成績之和,同分時,專業統考成績高的優先。
(3)舞蹈學專業:按專業統考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時,高考文化成績(含優錄加分)高的優先。
(4)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
①貴州省、甘肅省己參加了生源省2020年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統考的考生,報考我校該專業,認同其專業統考成績,按生源省份投檔成績和計劃數擇優錄取;
②湖北省參加了2020年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統考的考生,報考我校該專業,認同其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統考成績,按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的投檔成績擇優對填報了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按計劃數予以錄取。同時滿足《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自檢情況說明》。以及在提前批次以高考文化的投檔成績對滿足《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自檢情況說明》的考生按計劃數擇優錄取;
③江西省參加了2020年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統考的考生,報考我校該專業,認同其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統考成績,按生源省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的投檔成績和計劃數擇優對填報了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予以錄取。同時滿足《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自檢情況說明》;
④安徽省參加了2020年舞蹈學類統考的考生,報考我校該專業,認同其舞蹈學類統考成績,按生源省舞蹈學類的投檔成績和計劃數擇優對填報了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予以錄取。同時滿足《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自檢情況說明》;
⑤湖南省參加了2020年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統考的考生,報考我校該專業,認同其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統考成績,按綜合成績和計劃數擇優對填報了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予以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高考文化成績(含優錄加分)的70%與專業統考成績的30%之和,同分時,專業統考成績高的優先。同時滿足《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自檢情況說明》。
藝術類招生幾點說明
1.藝術類專業不限科類,以各省份投檔成績和計劃擇優錄取,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要求考生體貌端正、口齒清楚、聽辨靈敏、形象氣質佳。
2.我校藝術類專業科目在全國不組織校考,認同各省統考成績,省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若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招生考試院劃定的錄取資格線方可報考我校。
3.音樂類專業中聲樂課程以民族和美聲唱法教學為主;器樂課程可選修的樂器除鋼琴外還有二胡、古箏、古琴、琵琶、竹笛等。
4.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有相關身體條件要求和規定,詳見學校官網發布的《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要求》和《湖北民族大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自檢情況說明》,對于不滿足條件和規定的考生不能填報。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我校認同考生生源省份規定的投檔方式,按照生源省份體育類投檔規則以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未作出明確規定的,對進檔考生中,錄取規則為: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按綜合成績統一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高考文化成績的50%與專業成績的75%之和,若同分時,則以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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