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規則
1、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的江蘇省(招生代碼1911)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CC、必測科目需達到5合格;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必須符合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成績中不合格(或D級)科目不超過三門的要求。
2、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我校提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05%以內。
3、認可各省的加分,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其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4、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5、專業分配原則:考生進檔后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即“專業清”)分專業錄取,專業之間無級差。同分時,按選測等級、語文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6、英語、日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其它專業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7、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1)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和表演(影視表演)專業: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的總分排序,從高往低進行錄取;(2)表演(聲樂)專業:進檔考生,按專業總分排序,從高往低進行錄取;(3)藝術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8、根據經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9、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畢業學校或單位領取經密封的個人紙質檔案(如新生所在省份統一寄送個人紙質檔案,新生需索取有關證明),報到時移交給學校。
10、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請假未被我校批準或逾期一周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11、學校充分尊重考生選擇專業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