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條 學校按照河北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各專業(類)收費標準如下:
(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廣播電視學、廣告學、戲劇影視文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學費為每生每年28000元。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按國外大學的收費標準由國外大學收取。
(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學費為每生每年18000元。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按國外大學的收費標準由國外大學收取。
(三)ISEC項目專業(新聞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軟件工程)學費為每生每年28000元。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按國外大學的收費標準由國外大學收取。
(四)文科類專業(外國語類除外)學費為每生每年5060元,理科類及外國語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年5390元,醫學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年5720元,藝術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年8000元,具體各專業學費標準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