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和系統的專業基本知識,具備一定音樂實踐技能和教學能力,能在高、中等專業或普通院校、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關、出版及廣播、影視部門從事教學、研究、編輯、評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音樂史論、音樂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接受音樂理論與實踐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音樂研究、教學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的知識與能力:
1.掌握音樂學的基本理論;
2.掌握音樂的分析方迭;
3.具有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黨和國家的文藝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本專業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的工作能力。
主干學科:藝術學、教育學
主要課程:音樂史、音樂學理論、中外民族民間音樂、教育學、美學、作曲技術理論、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社會實踐、藝術實踐及教學實踐等,一般每學期安排1~2周。
修業年限:4年或5年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
備注:
音樂學(師范類)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科基本理論、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具備在高等和中等學校進行音樂教學和教學研究的教師、教學研究人員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音樂教育方面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音樂實踐技能,受到音樂理論和實踐方面的基本訓練,以及教育理論和教學實踐的基本訓練,形成良好的音樂教師素養,獲得從事音樂教學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樂教育研究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具有較扎實的音樂理論知識和運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樂聽覺和視唱能力、基本的音樂技術理論知識和初步的運用技能、一定的音樂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樂歷史知識和一定數量的優秀中外作曲家與作品,并能夠利用這些知識和技能解決音樂教學的基本問題;
2.具有相當程度的聲樂演唱能力、鋼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愎一件樂器的演奏方法;能夠在高等和中等學校組織音樂課堂教學和課外音樂活動;
3.具備良好的教師職業素養和從事音樂教學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規,掌握音樂教育理論的基本知識并形成初步的音樂教學實踐能力;
4.了解音樂教育領域的發展趨勢,了解相關學科的一般知識和基本理論,通過學科間的滲透,獲得廣泛的文化素養;
5.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班級管理能力;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及利用現代化設備進行教學和科研的能力。
主干學科:藝術學、教育學
主要課程:視唱練耳、基本樂理、和聲學、曲式與作品分析、復調音樂、民族民間音樂概論、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合唱與指揮基礎、音樂教育理論基礎、音樂美學、聲樂、鋼琴、器樂。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教育實習、見習、教育調查、社會調查或畢業論文等,一般安排15~20周。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