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出手續
自學考試考生因故須到外省自學考試辦公室繼續參加自學考試,須辦理考籍轉出手續。
1、 考生須持全部準考證(包含IC卡、舊準考證)和成績通知單辦理轉出手續。
若丟失成績通知單,須先補辦成績合格證或成績證明,再辦理轉出手續。
辦理轉出手續目的是在外省市專科畢業,并今后想返回北京續考本科的考生,在辦理轉出手續時,要申請將本科成績另外打印成績合格證或出具成績證明。待在外省市取得專科畢業證書后,到北京市自考辦成績科辦理恢復本科考籍手續,并到區縣自考辦重新補辦準考證。
2、 外地考生由外省自考辦轉入北京自考辦,其檔案到京后,已辦理轉入手續,考生因故又須返回外省,須持外省成績通知單和北京準考證,北京成績通知單,經審核外省檔案后,辦理轉出手續。
3、 辦理轉出手續時,經審核無誤,由工作人員出具收費單,考生持收費單(一式兩份)到教育考試院財基處辦理交費手續。
4、 考生持蓋章收費單,到自考辦成績科辦理轉出手續。辦理轉出手續前,考生須填寫轉出單,注明轉往XX省XX市。
5、 北京考籍檔案到達考生擬轉入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后,考生到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轉入手續。
二、轉入手續
外地考生因故到北京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繼續參加自學考試,須辦理考籍轉入手續。
1、 考生須先在外省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考籍轉出手續。
2、 在北京所在的區縣自考辦注冊,取得北京市的IC卡準考證。
3、 考生查詢轉入的考籍檔案是否到京參看“關于外省考生查詢考籍檔案到京情況的通知”。
4、考籍檔案到京后,考生持北京IC卡準考證、外省成績單,在考生接待日辦公時間,到市自考辦成績科辦理轉入手續。
5、辦理轉入手續時,考生查詢《考籍檔案接收登記表》,確認檔案到京。由工作人員出具收費單(一式兩份)到教育考試院財基處交費,然后持收費單返回成績科辦理手續。
6、考籍轉入課程認定的原則是課程名稱相同或基本相同。
7、 工作人員為考生出具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入考生成績證明(一式兩份),一份辦理畢業手續時交驗,一份存入轉入考生考籍檔案。
8、 辦理轉考手續時間:請參看北京市自考辦考生接待日辦公時間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