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校代碼:12722
五、學校基本概況: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集應用文科、應用工科及藝術類專業于一體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具有50年辦學歷史,現有在校生6800余人。學院設有管理工程、機械工程、電子工程、生物化工、應用外語、印刷工程、國防教學部七個教學院系,開設專業32個。學院堅持“特色立校、文化制勝”發展核心理念和“不求最大規模,但求質量特色”的辦學理念,食品生物技術實訓基地和機電一體化實訓基地為國家財政重點支持實訓基地,印刷實訓基地為天津市“十一五”全國專業一流實訓基地;秉承“篤學立信、淬礪成人”的校訓和“進來的是學生、走出的是能手”的人才培養核心理念,努力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為社會輸送了一萬多名優秀學子。2007年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被確定為天津市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單位。2009年被教育部、天津市政府授予濱海新區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并成為首批進入海河教育園區的五所高職之一。2010年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全國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建設單位。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設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1年面向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七條 高職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5000-5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新生住宿費標準為1000—1200元/生/年(8—6人間)。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11年新生報到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