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以下簡稱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見附1)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網報時應如實填寫,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5)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2.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現場確認程序:
①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②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③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資格審查
我校將在招生錄取期間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按照教育部規定,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五)考試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招生單位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3.初試具體時間為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4.復試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復試前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公布。
5.復試包括英語聽力、口語測試和專業復試。專業復試包括綜合素質面試和專業知識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