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數
2013年專業目錄中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復試階段將略有調整。
推薦免試生擬接收人數包含在專業目錄公布的人數中,推薦免試生接收工作預計在10月中下旬結束,具體各專業接收人數可在研究生院網站上查詢(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30%)。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全部考生應通過教育部指定網站對本人的學籍學歷進行查詢,無法查詢的須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聯系進行學籍學歷的認證。無法提供認證報告的不能準考或錄取。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6(6)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單獨考試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畢業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僅面向部分學術學位專業招生,詳情見遼寧大學2013年單獨考試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四)推薦免試
具有推薦免試條件的各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申請免試攻讀遼寧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凡具備申請條件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條件如下:
1. 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勤奮好學,思維敏捷,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實踐動手能力。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除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外,其他專業均可接受推薦免試研究生。具體申報時間及辦法見《遼寧大學關于接收2013年推薦免試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