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同意在邕江大學基礎上建立南寧學院的通知
教發函[2012]227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請求批準將邕江大學升格為本科高校的函》(桂政函〔2011〕269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討論議定,同意在邕江大學基礎上建立南寧學院,學院代碼為11549;同時撤銷邕江大學的建制。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一并向社會公告經我部核準的該校辦學章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南寧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民辦普通高校,由你區負責管理。
二、學校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近期本、專科教育并重,逐步擴大本科教育。
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0000人。
四、學校本科專業的增設問題,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同意首批設置本科專業5個,即: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交通運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商管理、會計學。
五、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情況進行評估。
望你區本著改革的精神,加強對該校的指導和支持,使學校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加強學科、專業和師資隊伍建設,改善辦學條件;積極探索民辦高等學校的辦學體制、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提供有益的經驗;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附件:南寧學院章程
教育部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