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函[2012]34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申請將哈爾濱理工大學遠東學院轉設為民辦普通本科學校的函》(黑政函[2011]121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的有關規定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六屆一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哈爾濱理工大學遠東學院轉設為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學校代碼為13301;同時撤銷哈爾濱理工大學遠東學院的建制。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民辦普通本科學校。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一并向社會公告經我部核準的該校辦學《章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民辦普通高校,由你省負責管理。
二、學校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
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8000人。
四、該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應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
五、哈爾濱理工大學與上海太敬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哈爾濱理工大學與上海太敬投資有限公司終止合作舉辦哈爾濱理工大學遠東學院暨善后事宜處理協議書》,請認真履行,逐項實施到位,以保證過渡期內學校平穩、健康發展。我部將對落實情況和結果進行復查。
六、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情況進行評估。
望你省本著改革的精神,加強對該校的指導和支持,使學校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加強學科、專業和師資隊伍建設,改善辦學條件;積極探索民辦高等學校的辦學體制、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提供有益的經驗;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培養更多更好的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性人才,為黑龍江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附件: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章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