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學位專業及人數
(一)招生專業
2013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見《西北師范大學2013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招生人數
2013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計劃招生1080人(具體人數以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為準)。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復試階段學校根據國家下達招生規模、考生報考情況及初試成績進行調整。推免生擬接收人數包含在專業目錄公布的人數中。
二、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畢業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下同),并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且符合學校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后方可報考;
(6)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讀研究生,需在報名前提供就讀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研究生的人員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4.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信息確認兩個階段。
(一)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0日—31日,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應先參加網上報名,在規定時間到選定的報名點進行報名信息確認、交費、照相,逾期不再補報。
(二)地點 考生在網報時選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三)報名程序
1.了解報名信息。2012年9月中、下旬,考生可以登錄西北師范大學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master.nwnu.edu.cn/index.asp)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了解報考信息,選擇報考專業,記錄學校、院系(所)、學科專業、研究方向和考試科目等信息的代碼和名稱。
2.考生網上報名。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信息)。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選擇現場報名點,填寫報考信息。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3.考生現場確認。時間為2012年11月10日—14日(以報名點公布的時間為準)。考生持畢業證、學位證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到指定報名點進行現場照相、交納報名考試費、確認報名信息。
四、資格審查
考生報考資格在考前由報名點和我校審查。在復試階段和入學報到時將進行再次審查。考生來校參加復試時須提供如下材料:應屆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往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學位證書者一并提供)。
對于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報考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階段,學校有權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統考時間為2013年1月5日—6日。美術學院第四單元素描科目考試將于2013年1月1日在我校進行,考生憑身份證于2012年12月31日到我校美術學院報到。
2.初試科目。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初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第三單元基礎課和第四單元專業基礎課四個單元,少數專業學位為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三個單元。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外國語、思想政治理論滿分為100分;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數學教育綜合、語文教育綜合、歷史教育綜合、物理教育綜合、生物教育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專業基礎和體育綜合課滿分為300分,其它科目的滿分各為150分。初試科目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3.全國統考聯考科目及代碼: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204-英語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11-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312-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313-歷史學基礎。
我校自命題考試科目,“2ⅹⅹ”表示第2單元考試科目,“6ⅹⅹ”表示第3單元(基礎課)考試科目,“8ⅹⅹ”表示第4單元(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9ⅹⅹ” 表示復試考試科目,“ⅹⅹ”為考試科目順序號。各統考科目的考試范圍請參閱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考試大綱。自命題考試科目的考試范圍見我校公布的各科目考試大綱(按報考學院和考試科目代碼查詢)。